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委托,对手持液体爆炸物探测器设备进行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3家(含3家)以上供应商,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手持液体爆炸物探测器设备
项目编号: XCTP—2008—055
采购简要内容:
购置数量:4 台
技术参数:
具备自校验功能。
探测原理:微波方式。
识别方式:被检测物的物性(遗传率、阻力) 识别。
探测响应时间:2秒以内响应
显示探测结果:以LCD 表显示,并发出警报音
自校验时间:≦10秒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当年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投标时提供)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的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7)同类项目相关业绩(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介绍及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资格预审时间:2008年7月7日9:00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7月7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报名地点: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经济服务大厅2层207)
联系人:王 峰
电 话:88087462
传 真:88087477
网 址:www.bjxch.gov.cn
www.ccgp.gov.cn
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