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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西城区具体情况,特制定西城区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1、货物类
交通工具--公务用车:轿车 越野汽车 面包车 大客车
摩托车
救护车
其他
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机
计算机
打印机
复印机
印刷设备:速印机 碎纸机 一体机 其他
服务器
网络设备
程控交换机
通讯设备:电话机 传真机 其他
投影仪
其他
一般设备--办公家具
炊事设备
建筑装饰材料
电梯
起重机
锅炉
其他
专用设备--救灾物质
防汛物资
储备物资
风络专用
医疗设备和器械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警察设备和用品
消防设备
专用教学设备
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多功能厅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 其他
体育设备
税务专用物资设备
检查诉讼设备
法庭内部设备
其他
2、服务类
公务车辆保险
计算机通用软件
物业管理
其他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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