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每年5月下旬。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每年的10月份(以北京会计网上发布的考试通告为准)。
2、报名办法: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确认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网址:www.kuaiji.com.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表中的《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本人须在规定位置签名,并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初级信息表》上盖章。
(3)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两寸照片一张(规格34mm×45mm)于报名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7第401号)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0]1567号)《关于会计初级职称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报考初级职称考试人员,每人应交每科考务费36元。
五、考试地点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西城区境内)。
六、考试用书
考生可自愿到报名点订购,也可到网上订购,发行网址(北京中财社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EBOOKS.com.cn)。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