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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财政部条法司、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于12月4日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联合举办了题为“宣传财税法律 服务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活动。财政部条法司司长杨敏、司巡视员张秉国、条法司各处处长,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处长鞠英,西城区财政局局长周慧来等参加了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主题展开,财政部向广大市民展示了从1986年至2003年以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规汇编》;北京市财政局向市民无偿发送了《财政普法读本》、《首都公共财政知识读本》、《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论文集》、《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等书籍。广大市民纷纷走向咨询台,向在场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询问有关住房公积金、票据办理、会计资格认证、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个人所得税交纳等涉及到相关财税法律的问题。整个活动共解答市民财税法律疑难问题20余起,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受到了北京市民的热切关注和广泛好评。
通过现场咨询活动及发放财税法制宣传材料的方式,财政部门向广大市民宣传了财税法律知识、普及了法律常识,解答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财税问题,树立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公众的良好形象。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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