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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财政登记的范围
注册地为西城区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均须按本通知要求办理财政登记。
二、办理财政登记的时间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财政登记。已成立并已纳入财政管理但没有财政登记证的企业,应补办财政登记手续,并领取财政登记证。企业因修改合同、章程或者更改名称、住所、企业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变更工商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凭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及有关证件,办理变更财政登记。
三、办理财政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初次办理登记或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验资报告(原件);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或预留印鉴卡、台资、侨资证书、土地或房屋租赁协议;、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其他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四、接受办理财政登记手续的机构和地点
办理地点:西城区财政局企业科
电话:010-66218024 010-66218029
联系人:杨波 李宝英
地址: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西城区财政局
五、办理财政登记的方式
1、计算机网上登记,其网址是:www.bjczqyfww.com.cn
2、西城区财政局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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